政策法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0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坚定不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奠定坚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10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了区“十五五”时期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重点实施十大行动,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最靓丽的底色。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各盟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根据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6-03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5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公告期内,如对公告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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